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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機械制造業(yè)商會證書使用管理制度發(fā)表時間:2019-10-10 22:00 一、為加強所有證書原件、申辦原始資料及其重要文件資料的管理,防止遺失并保證按時備案復檢等,特制訂本制度。 二、下列證書及資料由專人負責統(tǒng)一保管 1、所有資信文件:評估報告、年檢報告等; 2、重要文件、如國標文件、管理制度文件等; 3、秘書長或會長指定要求轉(zhuǎn)關的文件; 4、所有重要機構(gòu)或組織頒布的證件等。 三、商會設資料保管員,負責技術類證書和重要文件資料的管理 其職責如下: 1、建立證書資料目錄及相應檔案,以便及時查找。 2、負責日常管理,保證證書資料的完好無損,防止任何情況下的遺失損壞。 3、負責有關證書的申辦、變更、年檢、延期等工作。 4、嚴格按照商會有關制度辦理有關借閱、借用、復印等工作。 5、嚴格交接轉(zhuǎn)移手續(xù)。 四、證書資料的借閱、借用、復印管理辦理 1、商會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借閱、借用、復印證書資料時,應填寫借用登記表,寫明事由及擬用證書資料名稱、件數(shù)、歸還期限等,經(jīng)秘書長同意并簽名確認后,方可辦理相應手續(xù)。 2、資料保管員僅憑主管領導簽批的申請書辦理借用、借閱、復印等業(yè)務,其他任何人員提出的任何要求,均不予受理。 3、凡借閱、借用證書資料,必須在申請日期內(nèi)歸還,不能按時歸還的應申請延期,手續(xù)與上述1相同。但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。 五、違規(guī)責任 1、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、借閱手續(xù)不齊,導致證書及重要文件資料遺失的,由資料保管員承擔補辦費用及相關責任。 2、凡因借用、借閱人過失而造成的證書資料遺失,由借用、借閱人承擔補辦費用及相關責任。 六、附則 1、本制度從會長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。 2、本制度由商會秘書處負責解釋。 |